宁波市图书馆设立流动图书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处室:外资协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1-03-15   点击数: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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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构建城乡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使广大民众就近就便利用和共享中心图书馆的文献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流动图书馆成为广大市民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了解和掌握公共文化信息、提升素养、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知识枢纽和文化教育中心。

二、基本条件

(一)有一个面积为2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室;

(二)有一套配置齐全的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等设备;

(三)有一台以上电脑并能接入互联网开通图书“一卡通”借还系统;

(四)有一名专(兼)职图书管理员;

(五)有一个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图书室管理制度;

(六)有300名以上的员工和一定数量的借阅卡数、借阅人次、借阅册次。具体如下:

员工数量

借阅卡数

全年借阅人次

全年借阅册次

300-500

50

500

1000

500以上

100

1000

2000

三、设立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市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

(二)市图书馆派员到实地考察并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

(三)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签订《宁波流动图书馆协议书》,市图书馆免费提供相应的图书和期刊,办理个人图书借阅卡,开通“一卡通”图书借还系统,授予“宁波流动图书馆”牌匾。

四、职责要求

(一)市图书馆负责对各流动图书馆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并定期通报各流动点借阅人次、册次及开展读者活动等情况。

(二)流动图书馆承办单位负责书刊的借阅和保管,如发生图书丢失或损坏,须按宁波市图书馆相关规定赔偿。

(三)为提高图书的周转率和利用率,建点单位每半年自行到市图书馆更换部分书刊(必要时可缩短更换周期)。半年内未更换书刊或全年达不到规定借阅人次、册次的,限期整改,否则将取消流动图书馆,收回书刊和牌匾。

(四)流动图书馆承办单位每年开展1-2次读书活动。

(五)流动图书馆应做到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管理规范化。

(六)市图书馆对管理规范、书刊利用率高、读书活动开展得好的流动图书馆将给予业务上的重点支持。

联系人:严剑平    电话号码:87248155

附件:宁波流动图书馆申请表

 

 

 

 

 

宁波市图书馆

 

2010年2



宁波流动图书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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