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宁波市统战部有关于推荐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骨干的通知

发布处室:外资协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1-04-21   点击数: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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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统战部、市直(省部属)有关单位统战职能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战部关于留学人员统战工作的有关精神,为了加强我市留学回国创业人员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这一群体统战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骨干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有较高政治素质。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
2、              有一定社会贡献。通过信用、纳税等合法途径和渠道积极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              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关心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具有一定的考察调研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归纳总结能力和表达建设能力,能够围绕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积极致力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              在留学回国创业人员中有一定影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较高的个人业务素质和业内评价,具有较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了。
(二)、资格条件
1、被推荐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市计划人员;
2)企业中管理和技术人员(规模以上企业界定为中层以上领导职务,规模以下企业界定为企业领导职务);
3)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学科(专业)带头人;
4)银行、证券、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
5)社团、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或合伙人;
6)其他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专业人士;
2、具有国内大专和国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社会影响较大,代表性较强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二、推荐名额
名额分配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如符合条件的人员较多,可适当增加名额;如符合条件的人员较少,也可适当减少名额。
三、         推荐要求
1、              请对照推荐条件和名额,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排查出推荐对象,并通知被推荐人填写《宁波市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骨干登记表》(此表可在市委统战部网站下载,网址:www.nbtzb.cn);
2、              退被推荐人填写的《宁波市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骨干登记表》进行审查,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610之前报我部党外知识分子处。
联系人:徐宇燕87184055(传真),15867886252676252),
附件:1、分配名额表
2、宁波市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骨干登记表
          
 
                           中共宁波市委统战部    
              2011330
 
 


名额分配表.doc
宁波市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骨干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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