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八届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处室:外资协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09-03-27   点击数: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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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企联字[2009]05

 

关于推荐第八届宁波市

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各县(市、区)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按照党的十七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关于“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和浙企联[2009]02号文件的要求,我会决定开展第八届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推荐活动。

优秀创业企业家的候选名单,由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市企联理事会推荐、秘书长以通讯方式推荐,市企联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名额及名单。本项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按照《表彰、宣传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基本条件和工作程

序》(附件一),请各推荐单位在认真研究、广泛协商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曾经申报,但因名额限制未获表彰的企业家,本届可继续作为候选人推荐。

2、  填写《第八届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三)。

3、  提交候选人主要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见附表一)。

4、  每位候选人需交5英寸彩色照片1张,以及反映厂容、厂貌

和经营水平的5英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尽可能制成高精度的数码照片用光盘或用QQ文件方式报送。

5、将候选人业绩资料和推荐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1份(推荐表下载:WWW.0574NE.CN ),连同有关照片由推荐单位、附上推荐函,寄至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电子版可用光盘或以电子方式报送。E-mail:nbqyjxh@126.comQQ号:86529816发送。

5、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09331。材料不齐或逾期,不予受

理。

   6、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来街47号亚细亚B405407

      邮政编码:315010

      联系电话:87343630   87367103(兼传真)

      人:施如良      陈来通

          件:1、表彰、宣传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基本条件

                   和工作程序

                2、宁波市第八届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填报说明

                3、宁波市第八届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

 

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表彰、宣传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

基本条件和工作程序

 

一、候选人的条件

   1、候选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我市企联或县(市、区)企联(企业家协会)团体会员,并在行业或地区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一般要求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

   2、候选人在一个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CEO、总裁、总经理(厂长)等主要领导职务10年左右。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曾主持或参与领导企业建立、兼并、重组、结构调整等重大活动,在企业改革与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并取得了明显进展,重视现代化管理知识更新、企业的经营实效和管理水平发生重大变化。

   4、具有突出的创业业绩,自担任企业主要领导以来,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增长,特别是总资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在地区或行业中居较先进的位置。

   5、企业和谐、有良好的信誉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6、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

二、工作程序

   1、推荐名额

按区域分为余姚、慈溪、鄞州(各34名)、奉化、象山、宁海及其它市区(各12名),市级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推荐1名。

   2、申报材料

被推荐人由推荐单位提供2000字以内业绩材料。业绩材料主要包括:(1)被推荐人个人简历及说明,工作简历要真实、准确、连续,在本企业改制前就已担任主要领导的,要注明现改制后的企业和原企业为同一企业,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2)本人在企业创业、改革和发展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获得的成果、奖励和荣誉(如: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省劳动模范等)。(3)在管理和经营上所作出的突出贡献。(4)被推荐人在本企业担任主要领导时间不足10年,但在原单位曾担任过正职,且有突出贡献,可加报一份补充材料,作为评审参考。(5)业绩材料要加盖被推荐人所在企业公章。

3、评选方法

1)市企联秘书处将被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经初审后整理汇,确定候选人名单。(2)将候选人名单及业绩材料在宁企联合网站上公布。同时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实地考察部分推荐对象及其企业,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核实。(3)将《候选人通讯选票》寄发给市企联正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实施限额投票选举。(4)、审定名单,召开市企联会长办公会议,对通讯选举情况进行讨论,根据有关情况确定第八届市优秀创业企业家表彰名单。在此范围内,按省企联分配名额,推荐第八届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报省企联审定。

4、表彰

2009年的全市“企业家活动日”大会上进行表彰,届时邀请获奖企业家作创业事迹报告,并将出版专辑和在报刊、网站、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颂扬创业事迹和创业精神。

三、注意事项

   1、推荐、表彰、宣传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企业增加负担。

   2、希望各推荐单位注意推荐非国有企业、金融和流通等第三产业企业、高科技企业的企业家。

   3、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这一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

   4、欢迎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参加市企业联合会和市企业家协会,成为市企联的团体会员。

 

 

 

 

 

 

 

 

 

 

附件二:

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填报说明

  申报第八届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需填报推荐表、其主要栏目填报说明如下:

一、何时任职栏:指候选人在本企业担任正职的起始时间。

二、近年获得的主要荣誉:指候选人近几年来获得的政府或社会给予的奖励、荣誉等。

三、企业性质栏:从国有及国有控股、集团、私营及私营控股、股份合作和港澳台及外商独资或控股、其它等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中选项填写,如填“其它”,请注明详情。

四、所属行业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行业分类填写。

五、主要指标栏: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利润金额、税金均以万元统计,集团公司的主要指标按合并会计报表后的数据填报。

营业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包括企业的所有收入;

利润总额:当年利润总额,含企业所得税;

产:当年度末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当年度末净资产总额(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上缴税金:当年度末已上缴的所得税和各种流转税之和;

新产品销售收入率: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万元产值能耗:企业万元产值标准能耗(吨标煤);

科技投入%:企业研发投入额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重;

六、“基期”是指候选人自担任本企业负责人的年份。

七、指标确认:由候选人所在单位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及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八、质量管理部门意见为当地技术监督局意见。

九、安全生产部门意见为请当地安全生产部门审查企业近几年安全生产情况、有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

十、劳动部门意见为请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情况。

十一、环保部门意见为请当地环保部门审查企业近几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十二、所有填报栏目一定要填全,否则不能通过初审。资料要仔细核对,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并签字、盖章。



附件三、第八届宁波市优秀创业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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