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外经贸贸促函〔2009〕724号
关于做好第二十届华交会筹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二十届华交会将于2010年3月1日至5日在上海举行。根据大会组委会和宁波交易团工作要求,确保华交会各项筹展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华交会展位设置
第二十届华交会仍维持上海浦东新国际展览中心9个展馆的展览规模,设置服装、家用纺织品、装饰礼品和日用消费品四个专业展区,并对日用消费品展区进行专区细分,设家居用品、电子消费品和其他消费品三个专区,共计展位5310个。各展区商品分类如下:
(一)服装展区:含各类服装成衣、服装面料、时装饰品、成衣配件等;
(二)家用纺织品展区:含床上用品、居室用纺织品、卫浴用纺织品、餐厨用纺织品、其他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纱线、抽纱品等;
(三)装饰礼品展区:含各类礼品、工艺品、装饰品、编织品、园艺用品、宠物用品等;
(四)日用消费品展区(下设三个专区):
1.家居用品专区:含各类日用类(清洁用品、洗浴用具、护理用具、一般家庭用品)、家具类、陶瓷、器皿及餐厨用品、各类箱包、各类灯具灯饰、钟表眼镜等;
2.电子消费品专区:含各类家用电器、电子及信息产品(音像视听产品、计算机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件、网络设备、通讯产品、商务自动化设备、电子安全设备、电子电工产品)等;
3.其他消费品专区:含各类体育用品、休闲用品、办公文具用品、各类玩具及玩具零配件、各类鞋类、帽类等。
二、参展申请条件
根据华交会对申请参展企业的资质要求,申请参展企业必须获得进出口经营资格,并已办理进出口企业代码,年出口额不低于75万美元,出口商品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遵纪守法,规范操作的各类外贸企业。
三、展位的申请、审核和分配
1.申请参加第二十届华交会的我市外贸企业一律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并将登记后的“第二十届华交会参展企业网上登记表”送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
2.市外经贸局将企业在线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审核,并反馈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展位总量,以十八届华交会分配基数(不包括增量部分)的基础上,结合各地今年外贸出口情况、新增出口实绩企业情况以及企业在线申报情况下达。
3.继续在第二十届华交会服装和日用消费品展区设立宁波交易团重点布展区,重点支持我市自主品牌出口企业发展。重点布展区由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推荐,市外经贸局对推荐企业的参展商品品牌、出口规模、布展设计等进行审核后确定。
4.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企业参加华交会的指导和督促工作,防止企业漏报和乱报。
5.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在市局下达本地区展位总量后七天内,将参展企业展位分配方案包括参展企业名录汇总表(附件1)报市外经贸局贸促处。
四、网上申请流程
1.市外经贸局通过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市外贸企业短信平台和有关媒体通知企业网上在线申请第二十届华交会展位。
2.第二十届华交会参展企业必须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网上在线申报时间:2009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3.企业登录宁波市外经贸局政府网站:http://www.nbfet.gov.cn。
4.进入网站首页—办事大厅—网上办事系统,点击“华交会参展企业登记系统”在线申请。
5.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第二十届华交会参展企业网上登记表”,其中红色部分为必填项目。
6.网上展位申报情况只作为展位分配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陈萍 联系电话:87178058 传真:87310274
附件:第二十届华交会各县(市)区展位分配方案(参展企业名录汇总)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