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展览的通知

发布处室:外资协会 信息来源:宁波市外经贸局   发布日期: 2010-01-13   点击数: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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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关于2010年拓市场调结构促消费增优势惠民生的若干政策意见》(甬政发〔2009〕09号)精神,积极帮助我市企业开拓东盟新兴国际市场,充分发挥企业品牌集聚优势,争取更多贸易机会和订单,我局决定组织企业参展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展览。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由浙江省商务厅主管,浙江中浙国际贸易中心经营管理,展示中心总面积近2000平方米,三年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营销、宣传费用,吸纳300家以上的优质品牌企业,树立浙江品牌产品的整体形象,展位享受财政补贴。请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市属企业积极组织企业报名参加,并组织优质产品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展位预分配:
  余姚、慈溪、鄞州和开发区四地各组织6家企业参展(共24家企业),宁海、象山、镇海、江东、江北和保税区六地各组织3家企业参展(共18家企业),奉化和海曙各组织2家企业参展(共4家企业)。
  二、展示中心名称:
  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
  三、展示时间:
  2010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17日
  四、展示中心地点:
  印尼雅加达中央商务区
  五、主管单位:
  浙江省商务厅
  六、运营单位:
  浙江中浙国际贸易中心
  七、展示中心规模:
  2000平方米,300家企业
  八、展品范围:
  机电类:机械加工、生产设备、电力电工产品及成套设备、汽摩配产品及维修设备,其他机械零配件及五金产品;
  高新技术类:新能源产品及设备,智能信息电子产品,新型环保节能产品;
  轻工纺织类:轻工产品、纺织原料、染料及印染技术类;
  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设备、耗材、配件及保健、理疗产品;
  化工类:农用化学品、有机原料、医药原料、食品添加剂。
  九、相关费用:
  50000元/企业,展位费先收后补,全额补贴。
  十、报名办法:
  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的参展企业名单后(包括企业报名表)报至我局,企业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15日。
  展样品入库时间自1月25日至2月5日,请参展企业于1月20日前将装箱清单提供给货代(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宁波市外经贸局贸促处,钱芳,电话:87178059 ,传真:87310274/87178172;姚波,电话:87178106,传真:87310274/87178172。

  附件: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参展单位申请表

 


宁波市外经贸局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中国浙江品牌产品(印尼)贸易展示中心参展单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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