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的通知

发布处室:外资协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10-04-15   点击数:631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各县(市)区协会(外资科):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的精神,中共宁波市委统战部指示,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将协助做好宁波市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就职于外资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和高层次研发人员;
  二、 推荐条件和资格
  (一) 基本条件
  1、 有较高政治素质。
  2、 有一定社会贡献。
  3、 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4、 在所联系阶层中有一定影响。
  (二) 资格条件
  1、 职务或职称要求。担任企业领导职务(规模大的企业界定为中层以上领导职务,规模小的界定为企业领导职务);担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领导职务;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2、 学历和年龄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正高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 推荐步骤
  (一) 请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排查出本单位管辖或联系的推荐对象,通知本人填写《宁波市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登记表》(见附件)。
  (二) 各单位有1至2名推荐名额。
  (三) 请将登记表于6月20日之前上交市协会。
  联系人:竺丽丽 联系电话:87687018
  邮箱:zhull@nbfet.gov.cn 传真:87687298
宁波市外商企业投资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推荐自由择业党外知识分子骨干的通知.doc
上一篇:关于举办宁波市第十届外商投资企业运动会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推荐第六届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名单的通知
相关文章
前11个月宁波外贸总值近900亿美元
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7月1日起调整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海关调整外资企业进口机床类设备免税优惠
返回】【推荐给朋友】【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