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六区一岛”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为了更好地做好协会工作,组织各项协会活动。根据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章程规定,收缴2010年度协会会费,具体通知如下:
1、收费标准:按照第五届大会通过的收费标准(参照2006年度缴纳办法)。
2、未成立外资协会的部分区域,烦请外资科将通知发至会员企业,会费(1000元/年)直接缴到本协会。
3、收款单位:宁波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帐号:332006273012212003690
银行:交通银行海曙支行
联系人:鲁美仙 联系电话:0574-8717809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